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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
1.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,猶豫期非試用期。
2.收到商品超過七天,恕不接受退貨。
3.請正確填妥退貨申請表之姓名、電話、E-mail、訂單編號、退貨原因等並確認無誤。
4.當您提交退貨申請表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【退款說明】
1.若使用其他付款方式,必須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完成退款。
2.確認符合退款標準,且資料確認無誤後,將在十天內退回款項。
【無法辦理退貨的情況】
1.買家收到商品後已超過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,恕不接受退貨。
2.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若已開封,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3.若退回商品與訂單不符;未妥善包裝退回商品造成商品毀損;未將贈品、附件、文件或資料、實體發票、出貨單等一併寄回,都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如未齊全退回,須自費寄送補件。
【無法辦理退款的情況】
1.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2.未將實體發票寄回(須自行寄送補件)。
3.申請退貨後十個工作天內,因填寫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,將取消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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